2007年起四川省成考生也可申请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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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天府早报 2007-8-28 8:46:28 |
为了让每一名贫困家庭学生都享受到资助政策,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成都市各级财政将安排贫困生资助经费6858万元。昨(24)日,成都市召开会议,部署了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的工作安排,各区(市)县分管区(市)县长及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成都市各级财政将安排6858万元贫困生资助经费,明年将达到9800万元以上。此次资助资金的覆盖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民办、企业办学学校学生以及成人高校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也将第一次纳入资助范围。 就读于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并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牧、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另外,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贫困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年,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和顶岗学习。 为了让学生贷款更加方便,今秋成都市还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一定年限的,还将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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